题目
[组合题]居民个人吴某为甲公司(境内 A 股上市公司)员工,因经营需要,2023 年甲公司向吴某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吴某接受该股票期权授权及行权情况如下:(1)1 月 4 日,吴某接受授权 10 000 股的股票期权,约定半年内可以按照 8元 / 股实施认购。(2)3 月 2 日,吴某按照约定行权 10 000 股甲公司股票,当日股票收盘价为15 元 / 股。(3)5 月 8 日,吴某按持股数量取得股息 2 000 元。(4)7 月 6 日,吴某将持有的股票以 20 元 / 股转让,当日股票收盘价为 20.5元 / 股。(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吴某的专项附加扣除因素;上述期权授予时约定不得转让。)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如下表所示。
[要求1]判断吴某接受该股票期权授权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要求2]
计算吴某行权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要求3]
说明股息收入税收优惠并计算该项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要求4]
判断吴某取得转让股票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如需要,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本题来源:制胜好题-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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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需要。
理由: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时,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要求2]
答案解析:吴某行权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0 000×(15 - 8)×10% - 2 520 = 4 48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股息收入税收优惠:吴某持股期限大于 1 个月小于 1 年,取得的股息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吴某该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 000×50%×20% = 2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不需要。
理由:对个人转让境内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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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而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在非任职、受雇单位的报纸上发表文章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征税,选项A不当选。个人所有的出租车向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缴纳管理费,从事营运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征税,选项B不当选。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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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征税,选项A不当选。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不当选。企业以企业资金为本企业除投资者以外的雇员购买房屋等财产,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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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美国居民甲2024年为在华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其境内工作期间由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免税。美国居民甲2024年在华工作期间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00-5000)×10%-210=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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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A不当选,选项D当选。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交易市场取得H股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选项B、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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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A不当选。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不当选。竞猜获得的机票,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当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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