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4)居民个人吴某为甲公司(境内 A 股上市公司)员工,因经营需要,2023 年甲公司向吴某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吴某接受该股票期权授权及行权情况如下:(1)1 月 4 日,吴某接受授权 10 000 股的股票期权,约定半年内可以按照 8元 / 股实施认购。(2)3 月 2 日,吴某按照约定行权 10 000 股甲公司股票,当日股票收盘价为15 元 / 股。(3)5 月 8 日,吴某按持股数量取得股息 2 000 元。(4)7 月 6 日,吴某将持有的股票以 20 元 / 股转让,当日股票收盘价为 20.5元 / 股。(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吴某的专项附加扣除因素;上述期权授予时约定不得转让)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如表 5-1 所示。
[要求1]判断吴某接受该股票期权授权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要求2]
计算吴某行权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要求3]
说明股息收入税收优惠并计算该项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要求4]
判断吴某取得转让股票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如需要,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本题来源:2026制胜好题-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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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需要。
理由: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时,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要求2]
答案解析:吴某行权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0 000×(15 - 8)×10% - 2 520 = 4 48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股息收入税收优惠:吴某持股期限大于 1 个月小于 1 年,取得的股息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吴某该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 000×50%×20% = 2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不需要。
理由:对个人转让境内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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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因任职表现突出获得的5万元总裁特别奖金,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不当选。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该上市公司年度分红,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享受股息差别化待遇,当持股期限超一年时予以免税,选项C不当选。兼职教授每月取得4000元的工资,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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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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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按税法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应将与其相关成本、费用和税费予以扣除。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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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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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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