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6年注会《经济法》3月摸底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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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所谓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之物而实施占有。拾得行为不足以令拾得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而负有归还权利人的义务,选项A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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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撤销权应由撤销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选项A不当选。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选项B不当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一经撤销,自始无效,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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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的债权请求权,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选项A不当选。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选项B不当选。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计算,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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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因共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按份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选项A不当选。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选项B不当选。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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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构成不可分割的一物;加工是指在他人之动产上进行改造或劳作,并生成新物的法律事实。本题中,甲是将乙的油漆用于自己的家具上,属于附合,选项C、D不当选。(2)动产附合于动产,附合的动产有主从之别的,由主物的所有权人取得附合物的所有权;如无主从之别,则由各动产所有权人按其动产附合时的价值共有附合物。本题中,油漆涂刷于家具之上,家具可视为主物,因此甲取得所有权,选项B不当选,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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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选项B当选。(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①申请支付令。②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③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④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⑤申请强制执行,选项A当选。⑥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选项D当选。⑦在诉讼中主张抵销,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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