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 B.沉默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视为意思表示
  • C.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也称对话的意思表示
  • D.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本题来源:2026年注会《经济法》3月摸底月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选项B不当选。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选项C不当选。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选项D不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同时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B.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人
  • C.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 D.法律关系主体既包括权利人,也包括义务人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利能力,但无行为能力,选项A不当选。自然人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选项B不当选。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选项C不当选。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既可以是将来的事实,也可以是过去的事实
  • B.既可以是人的行为,也可以是自然现象
  • C.既可以是确定发生的事实,也可以是不确定发生的事实
  • D.所附条件可以合法,也可以不合法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既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选项B当选。但应当具备以下特征:(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选项A不当选。(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选项C不当选。(3)条件必须是可能发生的事实。(4)条件必须由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5)条件必须合法,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选项A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单选题]甲在上班途中遗失手机一部,被乙拾得。甲发布悬赏广告称,愿向归还手机者支付现金1000元作为酬谢。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返还手机是乙的法定义务,故甲虽承诺向归还手机的拾得人支付1000元酬金,乙仍无权请求甲支付该酬金,仅有权要求甲支付因返还手机而发生的必要费用
  • B.若乙将手机以3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则甲除非向丙支付3000元,否则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 C.若乙将手机送交公安机关,而甲未于公安机关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认领,则乙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
  • D.若乙欲将手机据为己有,则甲有权请求乙归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选项A不当选。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选项B不当选。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选项C不当选。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有(  )

  • A.债权行为
  • B.人的死亡
  • C.时间的经过
  • D.自然灾害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债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选项A不当选。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但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包括:(1)人的出生与死亡,选项B当选。(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选项D当选。(3)时间的经过,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