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软件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软件行业即征即退税收优惠),2025年5月的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自主开发的“智慧办公”软件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00万元。(2)为客户A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合同约定软件著作权归属委托方,项目已完成并交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3)销售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一批,取得不含税收入50万元。(4)采购办公用品及测试用手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2万元。(5)为定制软件开发项目采购专用技术组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3万元。(6)员工报销当月差旅费: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5万元、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2万元(含机场建设费0.5万元、燃油附加费0.2万元)、一般纳税人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餐饮费普通发票3万元。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 A、18.65
  • B、17.3
  • C、24.3
  • D、14.45
[要求2]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  )万元。
  • A、6.36
  • B、6.4
  • C、6.72
  • D、6.76
[要求3]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销售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为(  )万元。
  • A、10.68
  • B、12.09
  • C、3.28
  • D、8.38
[要求4]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后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 A、9.2
  • B、6.9
  • C、5.49
  • D、14.3
本题来源:第七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C
答案解析:

(1)业务(2)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按照“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增值税税率。

(2)甲软件开发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80×6%+50×13%=24.3(万元)。

[要求2]
答案: C
答案解析:

(1)业务(6):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5÷(1+9%)×9%=0.41(万元)。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12-0.5)÷(1+9%)×9%=0.95(万元)。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6%=0.36(万元)。

餐饮费普通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3+0.41+0.95+0.36=6.72(万元)。

[要求3]
答案: D
答案解析:

(1)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2)软件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41+0.95+0.36)×100÷(100+80+50)=1.62(万元)。

(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13-1.62=11.38(万元)。

(4)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1.38-100×3%=8.38(万元)。

[要求4]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前应缴纳的增值税=24.3-6.72=17.58(万元)。

(2)即征即退税额=8.38(万元)。

(3)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后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17.58-8.38=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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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等,需要根据资产净值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进行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0×90%=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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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本月美心公司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5)÷(1+6%)×6%=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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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备注”栏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前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现金折扣,又称销售折扣,是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支付货款而给予的折扣优待,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因此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3)该企业当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00×1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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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北京到长沙的高铁票允许抵扣进项税=4500÷(1+9%)×9%=371.56(元);

北京到成都的机票允许抵扣进项税=(3200-200)÷(1+9%)×9%=247.71(元);

北京到香港的机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住宿费允许抵扣进项税=1000×6%=60(元);

餐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则当月甲公司允许抵扣的进项税=371.56+247.71+60=679.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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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猪肉生产猪肉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00×10%=20(万元)。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购进鸡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2]
答案解析: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50%鸡肉直接对外销售不缴纳增值税。50%鸡肉加工成小吃后对外销售按13%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3%=26(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蔬菜罐头增值税税率为13%。销项税额=150×13%=19.5(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

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万元。

业务(5)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0÷9%×1%=5.56(万元)。

业务(6)发生进项税额转出=100÷(1-9%)×9%=9.89(万元)。

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0+50+5.56-9.89=65.67(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业务(3)的销项税额=240×13%=31.2(万元);

业务(4)的销项税额为26万元;

业务(5)的销项税额为19.5万元;

本月的销项税额=31.2+26+19.5=76.7(万元);

本月应缴纳增值税=76.7-65.67=11.03(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选项B,购入鸡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C,进口蔬菜先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13%税率的蔬菜罐头,在生产领用当期加计1%抵扣进项税额,共计抵扣10%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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