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6年《中级经济法》第三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选项A不当选;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但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选项B不当选;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行募集资金,不得委托他人募集资金,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C不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选项B不当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选项C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1)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选项D不当选。
【知识链接】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实际控制权是指:(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超过50%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选项B、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若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不构成票据质押。选项A、C、D当选。
【知识链接】
质押背书总结
概念 | 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 | |
过程 | 背书人作成背书并交付 | 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 |
被背书人取得质权人地位 | 被背书人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并从票据金额中按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偿还 | |
背书人履行了担保的债务 | 被背书人必须将票据返还背书人 | |
记载 | ①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如果在票据上记载质押文句表明了质押意思的,如“为担保”、“为设质”等,也应视为其有效。 ②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不构成票据质押 【总结】票据上质押字样(文句)+签章→票据质押 | |
处分 限制 | 如果记载“质押”文句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的前手的票据责任 【补充】如果记载“质押”文句,其后手可以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 |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选项B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