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0309 专题8:个人所得税(第五章)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谢某上述业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5 000×(1-20%)=4 000(元);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4 000×20%-0=800(元)。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选项C,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应按照“稿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C,均属于不得扣除的支出。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3)徐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16 800-5 000-3 400-3 000)×3%=162(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稿酬2 700元<4 000元,则张某上述业务应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70%;(2)张某上述业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2 700-800)×70%×20%=266(元)。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