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经典必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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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规定。根据三个要素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性质(上市/非上市公司)、股票类型(限售股/非限售股)、持股期限。(1)王某取得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持股期限为7个月(1个月<持股期限≤1年),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王某取得的股息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9000×50%×2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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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项目可理解为国家借企业之手发给符合规定条件人员的补贴、津贴,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选项D);(2)托儿补助费(选项C);(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选项B);(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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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B,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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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仅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属于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扣除。解题小诀窍:选项A、B、C的表述中,均包含“合理的”三个字。在税法领域,一般合理的支出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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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自己申报)的情形有:(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选项B);(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选项C);(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选项A);(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选项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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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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