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经典必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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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的计算。整体思路:先算累计(计算截至本月末的所有月份累计应缴纳的税额),再算本期(用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减去之前月份已经预缴的税额)。
先算累计: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150000-5000×10-27000-10000)×10%-2520=3780(元)。
再算本期:谢某10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减免税额=3780-3150-0=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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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中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选项C)、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选项A)、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选项B)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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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仅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属于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扣除。解题小诀窍:选项A、B、C的表述中,均包含“合理的”三个字。在税法领域,一般合理的支出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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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C、D,属于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的一般情形,适用20%税率;选项B,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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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规定。根据三个要素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性质(上市/非上市公司)、股票类型(限售股/非限售股)、持股期限。(1)王某取得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持股期限为7个月(1个月<持股期限≤1年),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王某取得的股息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9000×50%×2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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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题目所述内容正确。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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