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生产、销售和加工业务。2019年9月有关经营如下:(1)购进一批高档香水,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为425000元。(2)自产M型高档美容类化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960500元,同时收取包装费28815元。(3)甲化妆品公司为乙公司加工N型高档修饰类化妆品,乙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为85000元,甲化妆品公司收取含税加工费34578元,甲化妆品公司无同类高档修饰类化妆品价格。(4)甲化妆品公司当月自产P型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分别用于馈赠合作单位、广告投放、赞助电视台举办的晚会以及奖励本公司员工。已知:关税税率为6%,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要求1]计算甲化妆品公司当月进口高档香水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425000×(1+6%)÷(1-15%)×15%=79500(元)
  • B、425000×(1+6%)×15%=67575(元)
  • C、425000×15%=63750(元)
  • D、425000×(1-15%)×15%=54187.5(元)
[要求2]计算甲化妆品公司当月销售自产M型高档美容类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960500÷(1+13%)×15%=127500(元)
  • B、(960500+28815)÷(1+13%)×15%=131325(元)
  • C、(960500+28815)×15%=148397.25(元)
  • D、960500×15%=144075(元)
[要求3]计算甲化妆品公司当月受托加工N型高档修饰类化妆品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85000+34578)×15%=17936.7(元)
  • B、[85000+34578÷(1+13%)]÷(1-15%)×15%=20400(元)
  • C、(85000+34578)÷(1-15%)×15%=21102(元)
  • D、85000÷(1-15%)×15%=15000(元)
[要求4]甲化妆品公司当月自产P型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的下列用途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 A、用于馈赠合作单位
  • B、用于奖励本公司员工
  • C、用于赞助电视台举办的晚会
  • D、用于广告投放
本题来源: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历年经典大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
答案解析:纳税人进口的高档化妆品,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甲化妆品公司当月进口高档香水应缴纳消费税税额=425000×(1+6%)÷(1-15%)×15%=79500(元)。
[要求2]
答案: B
答案解析:(1)消费税从价计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960500元)和价外费用(28815元),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因此排除选项A、D;(2)甲公司收取的价款和包装费均为含税收入,需作价税分离,则甲化妆品公司当月销售自产M型高档美容类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960500+28815)÷(1+13%)×15%=131325(元)。
[要求3]
答案: B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无受托方同类售价,因此组价;(2)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注意加工费含增值税,需作价税分离,因此组成计税价格=[85000+34578÷(1+13%)]÷(1-15%)=136000(元);(3)甲公司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136000×15%=20400(元)。
[要求4]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如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选项A)、赞助(选项C)、集资、广告(选项D)、样品、职工福利、奖励(选项B)等方面,移送使用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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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该并入销售额,首先排除选项B、D;(2)价款和包装费均为含税价,需作价税分离,排除选项C;(3)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180000+10900)÷(1+9%)×9%=1809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1)“营改增”行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行为: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发生的与开发动漫产品相关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③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选项A)、装卸搬运服务(选项C)、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④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选项B);⑤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选项D)。
[要求3]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本题中,甲公司于9月20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租赁费,因此9月20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D,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均不征收增值税;选项B,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属于视同销售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选项C,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按“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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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纳税人销售自产的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2)甲机械设备制造公司销售W型机器设备,按照销售货物适用13%的税率,因此销售W型机器设备增值税销项税额=3390000÷(1+13%)×13%=390000(元);(3)甲机械设备制造公司提供的机器设备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3%的征收率,因此安装W型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税额=824000÷(1+3%)×3%=240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小题考查了两个知识点:(1)含税销售额的换算;(2)预收款方式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预收款方式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如图所示的三种情况,考生注意识别。

本小题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不含税预收款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计缴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678000÷(1+13%)×13%=780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进口货物的处理。(1)判断货物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本题进口设备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无须缴纳消费税;(2)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关税计税价格×(1+关税税率);(3)计算应纳税额,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关税计税价格×(1+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56500×(1+5%)×13%=7712.25(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B,购进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资和原材料,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C,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第三类“贷餐日娱”,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选项D,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第一类“简免福人”,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该批货物进入增值税链条末端,下一个环节不会产生销项,则该部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部分需作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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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组合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农民收购玉米10吨,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20000元,所收购玉米的80%于当月被用于生产膨化食品,其余20%未被领用。

(2)修缮产品展示厅,取得装饰设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50元,取得装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2700元。

(3)甲公司销售人员张某、王某到外地参加展销会,取得注明张某、王某身份信息的高铁车票,票价金额1635元;取得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80元。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果蔬食品一批,甲公司7月6日收到货款250000元,7月18日发出货物,7月21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7月22日收到该批果蔬食品。

(5)采取折扣方式向丙公司销售自产膨化食品一批。该批膨化食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0000元,因丙公司购货数量较大,甲公司给予丙公司55000元的价格优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上分别注明。因丙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甲公司又给予丙公司17800元的现金折扣。

已知:农产品扣除率为9%;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产品,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铁路车票按9%税率计算进项税额。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并在当月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当月所购玉米的80%用于生产膨化食品(13%税率货物),所以80%部分对应的扣除率是10%,进项税额=20000×80%×10%;(2)剩余20%未领用部分对应的扣除率是9%,进项税额=20000×20%×9%;(3)甲公司收购玉米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80%×10%+20000×20%×9%=196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张某、王某为甲公司员工且取得的高铁车票注明其身份信息,按9%税率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1635÷(1+9%)×9%=135(元);选项B,除另有规定外(如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选项C、D,准予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
[要求3]
答案解析: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题即7月18日。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两笔折扣:(1)因丙公司购货数量较大而给予的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上分别注明,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折后价(500000-55000)为计税销售额,首先排除选项A、C。(2)甲公司为使丙公司在期限内尽快付款而给予的折扣,依税法规定,此类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排除选项B。(3)因此甲公司当月采取折扣方式向丙公司销售自产膨化食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0-55000)×13%=57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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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2000盒,已取得销售款并开具发票,应于当月计算缴纳消费税;(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1000盒,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300盒销售款,因此本月对300盒计算缴纳消费税;(3)甲化妆品公司当月销售自产M型高档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2000+300)×1000×15%=3450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1)纳税人销售成套化妆品的,以其不含增值税售价为消费税计税依据一并缴纳,不再分开核算;(2)甲化妆品公司当月销售成套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500×1700×15%=1275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高档化妆品无同类售价;(2)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不含税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需注意加工费中包括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成本;(3)甲化妆品公司当月受托为丁商贸公司加工定制的高档化妆品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212500+63750)÷(1-15%)×15%=4875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C,印花税中买卖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价款;选项D,印花税中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约定的报酬,不包括所加工标的物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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