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3节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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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
《民法典》第473条规定了多种典型的要约邀请形式,即拍卖公告【选项A】、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选项C】、债券募集办法【选项B】、基金招募说明书【选项D】、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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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履行。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依据题干表述,有先给付义务的甲发现后给付人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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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
要约也叫发盘,是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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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
【选项B错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即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有效。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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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履行。
【选项B错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和绿色原则。
【选项D错误】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选项E错误】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履行的,不得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否则就是不适当履行。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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