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短期借款利息分为需要预提和不需要预提两种情形。需要预提的,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记入“应付利息”科目;不需要预提的,于支付时直接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不区分受益对象,均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企业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企业将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视同销售,根据受益对象, 按照该产品的含税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当期损益。应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的金额= 200 000 + 200 000× 13% = 226 000(元)。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计提非货币性福利:
借:生产成本 226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6 000
发放非货币性福利,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 000
贷:库存商品 180 000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 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所有的职工薪酬均通过“应付职工薪 酬”科目核算。“职工”主要包括三类人员: 一是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 (选项 D)、兼职和临时职工(选项 A);二 是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 的人员(选项 B)等;三是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 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包括通过企业 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 务的人员(选项 C)。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 辆购置税、契税、进口关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 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应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不通过 “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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