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票出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 B.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 C.支票上未记载付款行名称的,支票无效
  • D.出票人不得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本题来源: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经典必刷】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选项B,支票属于委付票据,由出票人委托付款银行见票后无条件付款,当持票人向付款银行出示支票,付款银行需要核对形式要件(签章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即支付票款,因此为保障持票人能获取票款,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选项C,付款人名称是支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支票的付款人与出票人对持票人承担责任,未记载付款人名称的,支票无效;选项D,支票的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例如,甲公司想要从开户银行A银行支取现金,可以签发一张支票,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可以将票据金额分别背书转让给两人以上
  • B.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 C.可以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背书
  • D.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部分背书,部分背书属于无效背书;选项D,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背书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背书连续的,最后持票人是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
  • B.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票人以背书的衔接证明其票据连续
  • C.背书连续的,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 D.

    背书连续的,第一背书人是票据的收款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所谓“背书连续”,是指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选项D),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选项C),依次前后衔接(选项B),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选项A)。背书的连续如下图所示。

背书的连续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视为“拒绝”承兑。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持有人有下列(  )情形,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 A.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
  • B.明知前手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但仍然受让该票据的
  • C.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 D.自合法取得票据的前手处因赠与取得票据的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B,均属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情形,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选项C,因自身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如甲公司从乙公司处取得背书不连续的票据,甲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选项D,因税收、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取得票据的,可以享有票据权利,但享有的票据权利不优于其前手,其前手是合法取得票据的,因此享有票据权利。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单选题]乙公司为支付甲公司货款,向其签发一张到期日为10月31日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丙公司承兑。10月10日,甲公司持该汇票到A银行办理贴现。已知A银行和丙公司同城,下列有关贴现利息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 A.票面金额×年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贴现利息
  • B.票面金额×日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贴现利息
  • C.票面金额×日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3)=贴现利息
  • D.票面金额×年利率×(汇票到期前1日至贴现日天数+3)=贴现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采用日利率进行计算,解题的关键在于贴现期的确定。(1)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采用“算头不算尾”的方法;(2)承兑人在异地的纸质商业汇票,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日的划款日期。本题为同城贴现,无须加3日划款期,选项B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