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考点 01 票据法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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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作为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享受票据权利。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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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票据债务人(乙公司)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甲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丙公司);且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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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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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持票人(不限于直接后手)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题所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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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选项A:伪造人甲在票据上根本没有以自己名义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2)选项B:被伪造人乙公司在票据上没有真实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3)选项CD:丙和丁属于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应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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