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兼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注意: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选项 B 不当选;
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改变所有权的行为,应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选项 C、D 不当选。

拓展练习
选项A当选,本单位员工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直接按照票面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选项B不当选,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运客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选项C不当选,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仅限于本单位员工或本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外单位员工支付的不允许抵扣。
选项D不当选,用于职工福利的购进服务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

选项C当选,
(1)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仅限于本单位员工和本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外单位员工支付的机票款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综上,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 000+400)÷(1+9%)×9%=280.73(元)。

用于集体福利的外购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选项 A 当选;
用于企业经营的电费以及兼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和免税项目的专利权均可抵扣进项税额,选项 B、C 不当选;
将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赠送的,应视同销售,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 D 不当选。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选项C)、免征增值税项目(选项D)、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选项B)、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