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用于集体福利的外购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选项 A 当选;
用于企业经营的电费以及兼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和免税项目的专利权均可抵扣进项税额,选项 B、C 不当选;
将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赠送的,应视同销售,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 D 不当选。

拓展练习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甲公司改变该设备用途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60-35)÷(1+13%)×13%=14.38(万元),选项D当选。

选项AD,用于集体福利和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BC,用于企业经营的取暖费以及兼用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的不动产均可抵扣进项税额。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选项C)、免征增值税项目(选项D)、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选项B)、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选项A,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老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造成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选项D,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将应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不属于保险公司购进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自行向车辆修修理劳务提供方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选项A、D当选;
纳税人购进无形资产兼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注意: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选项C不当选;
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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