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B,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进口金银首饰不缴纳消费税;
选项C,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选项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名师点睛
消费税纳税地点总结
应税行为 | 纳税地点 | |
销售以及自产自用 | 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 |
委托加工 | 受托方为个人 | 委托方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
受托方为非个人 | 受托方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 |
进口 | 报关地海关 | |
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 | 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 |
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 一般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卷烟批发企业,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向总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 |

拓展练习
当月应缴纳增值税=32÷(1+0.5%)×0.5%+3÷(1+1%)×1%=0.19(万元),选项D当选。
名师点睛
小规模纳税人特殊计税
销售情况 | 计税公式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 | 一般情况: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 ÷(1+3%)×2%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 ÷(1+ 3%)×3%(若放弃减税) 阶段性优惠(2023.1.1—2027.12.31):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 ÷(1+1%)×1% |
销售旧货 | 一般情况: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 ÷(1+3%)×2%(不能放弃减税) 阶段性优惠(2023.1.1—2027.12.31):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 ÷(1+1%)×1% |
二手车经销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 阶段性优惠(2020.5.1—2027.12.31):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 ÷(1+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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