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要求共1分。
2022年6月30日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00×40%)160
贷:投资收益160(1分)
本要求共2分。
会计处理方法: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应当停止权益法核算;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剩余权益性投资,应当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那部分权益性投资出售前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那部分权益性投资出售后,剩余股权按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分)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持有待售资产282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3000×30%÷40%)2250
——损益调整(760×30%÷40%)570(1分)
本要求共1分。
2022年12月31日(剩余股权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900-400)×10%]50
贷:投资收益50(1分)
本要求共2分。
2023年1月5日:
借:银行存款3456
贷:持有待售资产2820
投资收益636(1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115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3000×10%÷40%)750
——损益调整(760×10%÷40%+50)240
投资收益160(1分)
本要求共4分。
2021年合并报表抵销分录:
借:营业收入1000
贷:营业成本(1000-160)840
存货[(1000-600)×40%]160(1分)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70
贷:资产减值损失70(1分)
2022年合并报表抵销分录: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160
贷:营业成本160(1分)
借:营业成本7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70(1分)
本要求共2分。
①甲公司个别报表中转让丁公司60%股权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7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6000×60%÷80%)4500
投资收益2700(1分)
②甲公司个别报表中对剩余20%股权改按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00
——其他综合收益80
贷:盈余公积(1000×20%×10%)20
利润分配(1000×20%×90%)180
其他综合收益(400×20%)80(1分)
经上述调整后,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780(6000×20%÷80%+280)万元。
本要求共4分。
①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与商誉之和+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资本公积结转等=(7200+2400)-[(5000+1000+400)×80%+2000]+400×80%=2800(万元)。(1分)
②剩余20%股权账面价值1780万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2400万元重新计量,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620
贷:投资收益620(1分)
③从合并报表层面,处置日前丁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00万元的60%份额应归属于以前年度,应调整留存收益,同时抵销投资收益。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600
贷:盈余公积(1000×60%×10%)60
未分配利润(1000×60%×90%)540(1分)
④从合并报表层面,丧失控制权时应按全部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的份额结转投资收益。个别报表中追溯确认了其他综合收益的20%份额,在合并报表中应进行抵销,并确认为投资收益。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综合收益80
贷:投资收益8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