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VIP私教班6月中级经济法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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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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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由于撤销要约可能会给受要约人带来不利的影响,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①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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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得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情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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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选项AB:期限必然会到来,条件不一定会成就。赵某年内不一定结婚,所以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选项CD: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孙某与赵某之间的约定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故属于多方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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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李某当日的传真回复要求分期付款属于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陈某未回复,即未作出承诺。8月3日李某再次发出的传真,又是新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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