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VIP私教班6月中级经济法月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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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具备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 B.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 C.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 D.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负有先为给付义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3)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为给付义务,即双方的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4)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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