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VIP私教班6月中级经济法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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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效力。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选项A、C正确。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选项B错误。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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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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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得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情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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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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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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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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