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九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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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股东按照规定内容作出的承诺不实的,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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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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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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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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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A、B、C不当选。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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