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会计师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可能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直接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但由于注册会计师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在计划的范围内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选项 A 不当选。如果内部审计没有采用系统、规范化的方法,注册会计师不得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不是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选项 C 不当选。在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1)从拥有相关权限的被审计单位代表人员处获取书面协议,允许内部审计人员遵循注册会计师的指令,并且被审计单位不干涉内部审计人员为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工作;(2)从内部审计人员处获取书面协议,表明其将按照注册会计师的指令对特定事项保密,并将对其客观性产生的任何不利影响告知注册会计师,选项 D 不当选。

(1)不恰当。还应当测试存货管理系统启用前与存货相关的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
(2)不恰当。应考虑存货存放地点清单的完整性。
(3)恰当。
(4)恰当。
(5)不恰当。还应考虑存货监盘过程中对存货状况的检查。

(1)恰当。
(2)不恰当。应当考虑组成部分的性质或情况是否可能存在导致甲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从而可能被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
(3)不恰当。应当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
(4)不恰当。应当了解集团层面的控制和合并过程。
(5)恰当。

(1)不违反。
(2)违反。应以业务团队专业能力的匹配度为依据分派业务。
(3)违反。 应 评估该人员的执业质量已经得到全面提升, 才 能恢复其晋升机会 。
(4)违反。在执行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项目组均应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沟通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是如何为持续高质量地执行业务提供支撑的。
(5)违反。项目合伙人应当对项目的高质量承担总体责任。

事项 序号 | 是否违反 (违反 /不违反) | 理由 |
(1) | 违反
| A 注册会计师相继担任甲公司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累计达到三年,担任项目合伙人未达到三年,冷却期应为三年 /2022 年度尚在冷却期内/三年冷却期未结束 |
(2) | 违反 | B 注册会计师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其在 2021 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发布前就已担任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特定员工,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3) | 违反
| C 注册会计师是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其丈夫不应以任何形式/通过员工股票期权计划拥有甲公司的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4) | 不违反
| 审计项目组成员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从银行类审计客户或其关联实体取得贷款,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5) | 违反
| 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包括管理审计客户银行账户,属于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密切关系、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
(6) | 违反
|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提供计算当期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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