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合同撤销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1 年内行使
  • B.赠与人因受赠人的侵害行为而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行使撤销权期间为自撤销原因发生之日起 6 个月
  • C.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此为由撤销赠与
  • D.当受赠人有法律规定的忘恩行为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具有救灾性质的除外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6 个 月内行使,选项 B 不当选。当受赠人有忘恩行为时,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经过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或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都可以撤销赠与,选项 D 不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 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2024)
点击去做题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普通合伙人甲和有限合伙人乙出资设立某有限合伙企业。该企业经营 1 年后丙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入伙,丁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此时,该合伙企业负债 20 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新合伙人对该 20 万元债务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丁不承担责任
  • B.丁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C.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丙不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 任,选项 A、B 不当选。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 C 当选、D 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任何人不得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互相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该违法行为属 于(  )。
  • A.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 B.内幕交易行为
  • C.操纵市场行为
  • D.虚假陈述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 易量:(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选项 C 当选。(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6)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7)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8)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参与垄断协议经营者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是(  )。
  • A.宽大制度
  • B.承诺制度
  • C.适用除外制度
  • D.豁免制度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宽大制度是指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宽大处理,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其处罚,选项 A 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是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B.一国的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属于其国内法
  • C.一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协定,对其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有重要影响
  • D.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和对外投资法律制度同属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 A、B、C、D 表述无误,均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2020 年 10 月 15 日,甲公司因陷入财务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此前一周,甲公司职工李某被拖欠多月工资,迳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 2020 年 11 月 10 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采用竞争方式确定 A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同时确定 B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接替人选。 甲公司曾于 2016 年 9 月 1 日聘用 A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其财务顾问,聘期 1 年。 管理人在清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发现: 

(1)甲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提前向乙公司清偿债务 100 万元,该笔债务本应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到期。 

(2)甲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向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约定货到付款。丙公司于 11 月 9 日向甲公司发出该设备。在货物运送途中,丙公司 于 11 月 12 日得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向承运人及管理人要求将设备运回,但未能实现。该设备于 11 月 13 日到达管理人。 

(3)甲公司章程记载其股东王某应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向公司缴清价值 50万元的实物出资。王某已向公司交付一批价值 35 万元的机械设备以履行出资义务。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要求王某补缴剩余 15 万元出资,王某以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职工李某迳行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 定,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
[要求2]
答案解析:A 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不存在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社会中介机构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 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存在利害关系。本案中 A 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担任甲公司财务顾问,距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2020 年 11 月 10 日)已超过 3 年。
[要求3]
答案解析:管理人无权要求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的提前清偿行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 破产申请受理前 1 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 6 个月内且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的清偿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6 个月以前、1 年 以内,且该笔债务已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到期,故管理人无权要求撤销。
[要求4]
答案解析:管理人应当准许丙公司取回生产设备。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卖人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
[要求5]
答案解析:王某无权以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补缴出资。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是否已到的限制。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