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专题一-专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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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2023年王某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12-6-2.4=203.6(万元)。
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所以减征个人所得税=[200×35%-6.55]×50%=31.725(万元)
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3.6×35%-6.55-31.725=32.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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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答案】ACD
【解析】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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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答案】CD
【解析】选项A,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扣除标准是2000元/人/月,即与子女个数有关;选项B, 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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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该个体工商户允许税前扣除的从业人员补充养老保险费限额=200×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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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1-25%)-5000=13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3000×3%=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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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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