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专题一-专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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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1-25%)-5000=13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3000×3%=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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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张某因出售该幢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40-25-5-1.5)×20%=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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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答案】BD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义务人的征税方法:
①按年计征,如经营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选项A、C不当选)
②按月计征,如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③按次计征,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B、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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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王某股息、红利所得=10000÷10×3×1=3000(元);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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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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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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