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0 年 10 月 10 日,赵某在某 4S 店购买了一辆小汽车,并向甲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以及足额“车损险”,被保险人为赵某。2021 年初,单位派赵某去海外工作两年,赵某决定转让该辆小汽车。2021 年 2 月 1 日,赵某与钱某签订了买卖小汽车的合同,当天,赵某即将小汽车交付钱某,钱某将上述事实告知了甲保险公司。钱某在开车回家途中因操作失误撞到马路护栏上,导致车辆损失,钱某随即向甲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 甲保险公司提出以下两项抗辩:(1)小汽车虽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钱某无权主张行使被保险人的权利;(2)钱某虽及时将转让小汽车的事实通知了甲保险公司,但甲保险公司尚未作出答复,此时发生保险事故,甲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甲保险公司的第(1)项抗辩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2]
甲保险公司的第(2)项抗辩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3]
钱某是否取得小汽车的物权?简要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VIP私教班4月中级经济法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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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不符合规定。(1分)根据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转让或被继承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或继承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已交付受让人,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承担保险标的毁损、灭失风险的受让人主张行使被保险人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符合规定。(1分)根据规定,被保险人、受让人依法及时向保险人发出保险标的转让通知后,保险人作出答复前,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主张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钱某取得小汽车的物权(1分),因为动产自交付取得物权,登记是对抗要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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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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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提供中介服务。
选项B不当选:保险经纪人不得同时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
选项C当选:保险经纪人是专门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单位,而不能是个人。
选项D不当选:保险经纪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实施保险经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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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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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采购当事人—采购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包括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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