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税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选项A,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考点】支票的相关规定;
选项A,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选项B,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选项D,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考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为30×12%=3.6万元<实际发生额4万元,故按照限额可以税前扣除3.6 万元;对外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故6万元不得扣除;因此,捐赠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是3.6万元。
【拓展】公益性捐赠知识点中还有一个常考点是“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 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考点】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3)本题中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深圳市)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广州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考点】契税的征收范围;
土地、房屋典当、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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