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1)甲乙两人是在某技校结识的朋友。2017 年 10 月 12 日,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台价格为50万元的挖掘机。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40万元。双方对挖掘机没有其他约定。(2)2018年7月9日,挖掘机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乙在未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请丙维修,修理费3万元。丙请求甲支付全部修理费,甲拒绝。乙支付全部修理费后,请求甲承担 20%的修理费。甲以修理未征得其同意拒绝。(3)乙不愿再与甲共有,欲对外转让其份额。2018年8月3日,乙在未告甲的情况下,将挖掘机份额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戊,约定3日后交付。甲得知后,以乙未经过自己同意且侵犯自己的 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乙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要求1]
甲乙之间属于何种共有形式?请说明理由。
[要求2]
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修理费?请说明理由。
[要求3]
乙修理挖掘机是否需经甲同意?乙是否有权请求甲承担 20%的修理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要求4]
甲以“乙未经过自己同意且侵犯自己的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乙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4月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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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答案:甲乙之间属于按份共有形式。(1分)
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 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2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答案:有权。(1分)
根据规定,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甲是共有物的共有人,丙有权 要求甲支付修理费。(2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答案:不需经甲同意(0.5分)
根据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1分)
乙有权请求甲承担 20%的修理费。(0.5分)
根据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题目中甲乙是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 20%,应当承担 20%的修理费(1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答案:甲的理由不成立。(1分)
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份额,无需其他共有人同意;其他按份共有人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 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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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地方性法规是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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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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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主体。选项 A:公民和法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权利能力。选项 B:外国人也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选项 C: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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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题目中电视机厂是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商场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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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AC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孙某、李某)有监督权、撤销委托权、查阅账簿权,但无异议权;(2)选项B:当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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