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七章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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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收保全措施属于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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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税收滞纳金的计算,关键是确定滞纳天数。(1)税收滞纳天数的确定采用“算尾不算头”的方法:自税款法定缴纳期限届满次日(3月16日)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4月24日),滞纳天数=16+24=40(天);(2)甲公司应缴纳的税收滞纳金=滞纳税款×0.5‰×滞纳天数=300 000×0.5‰×40=6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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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一般规定。具体规定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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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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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选项C,属于必经税务行政复议的征税行为;选项A、B、D,属于选择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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