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解散时的财产清偿顺序:(1)清算费用;(2)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债务;(5)分配财产。

拓展练习
【答案】D
【解析】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C
【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C
【解析】(1)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2)选项ABD: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答案】B
【解析】(1)选项A: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应当解散;(2)选项C:应当为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3)选项D: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合伙企业应当解散。此外,解散事由还包括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2)选项CD:对于普通合伙企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无须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否则视为执行合伙事务。(3)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提起诉讼; 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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