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执行合伙事务(法律的强制性规定);(2)选项B: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法律的强制性规定);(3)选项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丙、丁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拓展练习
【答案】C
【解析】(1)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2)选项ABD: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如下: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答案】AC
【解析】(1)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 告破产; 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选项BD:属于除名的情形。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担任该基金总经理);(2)选项BCD:不视为执行企业事务。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2)选项CD:对于普通合伙企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无须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否则视为执行合伙事务。(3)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提起诉讼; 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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