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于2021年10月1日从二级市场购入20万股乙公司的普通股,共支付价款2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万元。甲公司将该股权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11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股利15万元。2021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2元/股。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上述事项对甲公司2021年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该事项对甲公司2021年损益的影响金额=12×20-(200-15)-3=52(万元)。

2021年9月1日,甲公司取得当地财政部门拨款1000万元,用于补助甲公司即将进行的一项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研究阶段累计支出900万元,其中使用补助资金300万元。该补助取得时已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甲公司对该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项目的余额是( )万元。
该政府补助用于补助甲公司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且为补偿甲公司以后期间发生的费用。总额法下,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0
贷:递延收益1000
(2)实际发生研究阶段支出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900
贷:银行存款等900
(3)期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9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900
借:递延收益300
贷:其他收益300
综上所述,2021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项目的余额为700万元(1000-300)。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80
贷:累计折旧8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0×25%)2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2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年利润60
借: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10%)6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