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答题]4月20日,深圳的甲公司与广州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总价款为5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10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4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2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及保证范围。对抵押和保证没有约定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5月15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濒临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告知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6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简要说明理由。(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3)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责任?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保证范围应当如何界定?简要说明理由。(4)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2023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最后三套卷(卷三)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在本题中,乙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因此,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

(2)应当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交付。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3)①丁公司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②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本题中,丙银行应当先对甲的办公用房行使抵押权,不能够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判断题]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本题表述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 B.

    新合伙人根据入伙协议的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 C.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

    新合伙人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以自己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同时由丙公司提供保证。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甲公司无力清偿乙银行的贷款本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乙银行可以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 B.乙银行可以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C.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
  • D.乙银行应当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1)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2)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性质的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产生、罢免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国有独资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 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 C.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罢免
  • D.有限责任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选项C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一定数量以上的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该数量为    

  • A.

    40

  • B.

    20

  • C.

    50

  • D.

    3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