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3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最后三套卷(卷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1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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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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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张某、李某、王某和赵某共同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下列关于甲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若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和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对李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不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

  • B.

    若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和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和赵某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 C.若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事务执行人,则出资最少的张某无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 D.

    若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不按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得撤销对张某的委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选项 B当选:如果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选项C不当选:未明确说明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选项D不当选: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决定撤销该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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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保全制度中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 B.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C.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 D.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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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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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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