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业务(1)企业在乙省应预缴的增值税。
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计算业务(2)企业在乙省应预缴的增值税。
分别计算业务(3)企业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计算业务(4)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
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计算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计算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3000-1200)÷(1+9%)×2%=33.03(万元)
销项税额=3000÷(1+9%)×9%=247.71(万元)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4000-1500)÷(1+3%)×3%=72.82(万元)
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80+4.2+3.8)×10%=8.8(万元);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3%=(80+4.2+3.8+8.8)×13%=12.58(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36÷(1+6%)×6%=0.36(万元)
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1200÷(1+9%)×9%+12.58+0.09+0.36=112.11(万元)
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247.71-112.11+(4000-1500)÷(1+3%)×3%=208.42(万元)
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208.42-33.03-72.82=102.57(万元)
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应向总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102.57×(7%+3%+2%)=12.31(万元)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外购的下列货物,不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的是( )。
选项A,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选项CD,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改变所有权的行为,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选项B,兼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注意: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进行税额可以全额抵扣;选项CD,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改变所有权的行为,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
某出口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10日外购A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货已入库。当月进口保税料件一批,到岸价格为12.5万美元,已按实耗法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当月出口产品的离岸价格为40万美元,内销产品不含税销售额35万元。该企业上期期末留抵税额5万元。假设美元比人民币的汇率为1:6.7,该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符合相关规定。该企业当期应退增值税税额( )万元。(该企业增值税税率13%,退税率10%,计划分配率为30%)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40×30%)×6.7×(13%-10%)=5.63(万元),当期应纳税额=35×13%-(13-5.63)-5=-7.82(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40-40×30%)×6.7×10%=18.76(万元),应退税额为7.82万元。
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B,委托他人代销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清单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选项D,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