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的是( )。
选项AB,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选项C,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选项D,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甲企业自行研发一项新产品,该项产品于2022年3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累计支出300万元,其中100万元属于研究阶段的支出,150万元属于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50万元属于无法可靠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全部费用化;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计入无形资产,如果企业无法可靠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所以该产品的入账价值为150万元。
甲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为900万元,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商品一批,账面价值为185万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为200万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税率为13%,由投资方支付税款,并提供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份额为180万元。甲公司所有者权益应增加( )万元。
接受乙公司投资时:
借:库存商品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200×13%)
贷:实收资本 18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46(226-180)
2024年1月,甲电器商场举行促销活动,规定顾客购物每满100元积10分,每个积分从次月起在购物时可以抵减1元。截至2024年1月31日,顾客共购买了90 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可获得9 000个积分。根据历史经验,甲商场估计该积分的兑换率为95%。上述金额均不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商场销售该笔记本电脑时,笔记本电脑应分摊的交易价格为( )元。(计算结果保留整数位)
顾客购买笔记本电脑单独售价合计为90 000元,考虑积分的兑换率,甲商场估计积分的单独售价为8 550 元(9 000×1×95%)。
因此笔记本电脑应分摊的交易价格=[90 000÷(90 000+8 550)]×90 000=82 192(元);
积分分摊的交易价格=[8 550÷(90 000+8 550)]×90 000=7 8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