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先将预收的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待未来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即向顾客转让相关商品时,再将该负债转为收入;如果企业收取的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顾客可能会放弃合同权利的部分,应当按照顾客未来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照比例将放弃部分确认为收入,而不是在销售储值卡时就确认为收入,选项A当选;由于假定客户实际使用该储值卡消费时发生纳税义务,所以甲公司在预收销售商品款项时,应将增值税部分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中,客户实际使用该储值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中,故甲公司在2024年7月1日应确认“应交税费”的金额=678000÷(1+13%)×13%=78000(元),选项B不当选;2024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确认收入=[406800+678000×3%×406800÷(678000×97%)]÷(1+13%)=371134.02(元),应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金额=406800÷(1+13%)×13%=46800(元),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2024年7月1日,销售储值卡时:
借:银行存款678000
贷:合同负债[678000÷(1+13%)]600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78000
(2)2024年12月31日,根据储值卡的消费金额确认收入,同时将对应的待转销项税额确认为销项税额:
借:合同负债371134.02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7113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6800


2025年3月20日,甲公司将所持账面价值为7800万元的5年期国债以8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按照出售协议的约定,甲公司出售该国债后,与该国债相关的损失或收益均归乙公司承担或享有。该国债出售前,甲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出售国债会计处理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甲公司出售该国债后,与该国债相关的损失或收益均归乙公司承担或享有,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将出售国债取得的价款确认为资产,选项A当选;甲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出售国债取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选项C当选;国债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转为当期损益,选项D当选。


甲公司2021年—2022年发生的与股权投资相关的业务如下:
(1)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控股股东丙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当日收盘价为15元),取得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80%股权,实现对乙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股权登记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为增发股票向证券承销机构支付发行费200万元。当日,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4000万元,其中:股本6000万元、资本公积5000万元、盈余公积1500万元、未分配利润1150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6000万元。
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系由以下两项资产所致:
①一批库存商品,成本为10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
②一栋办公楼,成本为20000万元,累计折旧6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5500万元。
上述库存商品于2021年12月31日前累计对外销售60%;上述办公楼预计自2021年1月1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6月5日,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一批产品,销售价格为240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产品成本为2000万元,款项尚未收回。至年末,甲公司已对外销售50%,另50%部分形成存货,期末未发生减值损失,因销售该批商品款项尚未收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0万元。
(3)2021年7月1日,甲公司同丁公司签订不可撤销合同,约定2022年1月1日以24000万元价格向其转让所持乙公司股权的3/4,当日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股权转让后,剩余股权对乙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4)2021年度,乙公司个别利润表中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600万元,当年,乙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000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5)其他有关资料:2021年1月1日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均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假定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及其他因素,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
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15×1500=22500(万元)
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22500-26000×80%=1700(万元)
个别财务报表上相关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22500
贷:股本15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000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
贷:银行存款200
借:持有待售资产22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22500
借:存货500
固定资产1500
贷:资本公积2000
借:营业成本300
贷:存货300
借:管理费用150
贷:固定资产150
调整后的乙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6000-(1500-1000)×60%-[15500-(20000-6000)]÷10=5550(万元)
借:持有待售资产(5550×80%)4440
贷:投资收益4440
借:投资收益(2000×80%)1600
贷:持有待售资产1600
借:营业收入2400
贷:营业成本2200
存货200
借:少数股东权益40
贷:少数股东损益40
借:应付账款2400
贷:应收账款2400
借:应收账款120
贷:信用减值损失120
借:少数股东损益24
贷:少数股东权益24
借:股本6000
资本公积(5000+2000)7000
盈余公积(1500+600)2100
未分配利润(11500+6000-300-150-600-2000)14450
商誉1700
贷:持有待售资产(22500+4440-1600)25340
少数股东权益[(6000+7000+2100+14450)×20%]5910
借:投资收益4440
少数股东损益1110
年初未分配利润11500
贷:提取盈余公积600
向股东分配利润2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14450
借:银行存款24000
贷:持有待售资产(22500×3/4)16875
投资收益7125
借:长期股权投资5625
贷:持有待售资产(22500×1/4)5625
权益法核算下乙公司2021年调整后的留存收益=6000-(1500-1000)×60%-[15500-(20000-6000)]÷10-(2400-2000)×50%=6000-300-150-200=5350(万元),应追溯调整的金额=(5350-2000)×20%=67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670
贷:盈余公积67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03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发生的与租赁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8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甲公司从乙公司租赁 1 0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租赁期为 10 年,年租金为 100 万元,于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无法确定乙公司租赁内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为 7%。
(2)2022 年年初,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意对原租赁进行修改,即从第五年年初起,扩租同一建筑物内 800 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同时将租赁期 10 年缩减至 8 年。1 800 平方米办公场所的年固定付款额为 140 万元,于每年年末支付。承租人在第五年年初的年增量借款利率为 8%。为扩租 800 平方米办公场所支付的对价与新增场所的单独价格反映合同情况进行调整后的金额并不相当。
假定不考虑未担保余值、担保余值、终止租赁罚款和相关税费等因素。
其他有关资料:(P/A,7%,10)= 7.0236;(P/A,7%,4)= 3.3872;(P/A,8%,4)= 3.3121。
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2018 年 1 月 1 日:
借:使用权资产 702 .36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297 .64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 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702.36×7%)49 .17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9 .17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702.36 + 49.17 - 100 = 651.53(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651.53×7%)45 .61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5 .61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19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651.53 + 45.61 - 100 = 597.14(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597.14×7%)41 .80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1 .80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20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597.14 + 41.80 - 100 = 538.94(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538.94×7%)37 .73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7 .73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538.94 + 37.73 - 100 = 476.67(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702.36 - 70.24×4 = 421.40(万元)。
①构成租赁变更。
理由: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甲公司和乙公司变更了租赁期限及租赁范围,所以,属于租赁变更。
②租赁变更不应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理由: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第二,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因为扩租 800 平方米固定办公场所支付的对价与新增场所的单独价格反映合同情况进行调整后的金额并不相当,所以不应将租赁变更部分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2022 年 1 月 1 日,调整后的租赁负债= 140×(P/A,8%,4)= 140×3.3121 = 463.69(万元),考虑缩短年限后的租赁负债= 100×(P/A,7%,4)= 338.72(万元),考虑增加租金及增量借款利率变更增加的租赁负债= 140×(P/A,8%,4)- 338.72 = 463.69 - 338.72= 124.97(万元),租赁负债调减额=(476.67 - 338.72)- 124.97 = 12.98(万元),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调减额= 421.40÷6×2 - [140×(P/A,8%,4)- 100×(P/A,7%,4)] = 140.47 -(463.69 - 338.72)= 15.50(万元),确认资产处置损益的金额= 12.98- 15.50 = -2.52(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缩短年限部分终止确认: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200
资产处置损益 2 .52
贷:使用权资产 (421.40÷6×2)140 .47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62 .05
②其他租赁变更:
借: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160 - 124.97)35 .03
使用权资产 124 .97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40×4 - 100×4)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