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票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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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持票人(丙公司)对远期汇票的出票人(甲公司)、承兑人的追索权,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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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行为无效,选项A正确;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行为有效,选项B错误;票据行为人的记载行为并不立即导致票据行为成立,还必须将已记载的票据交付给相对人,票据行为才成立,选项C错误;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上进行记载,才可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如果在票据之外另外以书面形式记载有关事项,即使其内容和票据有关,也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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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本题中,乙公司违约,赵某、丙福利院均为无偿取得票据,因此赵某、丙福利院票据权利不得优于乙公司,甲公司可以对抗乙公司的理由对抗赵某和丙福利院,选项A、B当选,选项C不当选。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后,可以就乙公司的违约行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票据追偿责任,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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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汇票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对承兑人、出票人的票据权利仍然存在,选项A、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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