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并提交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提出的下列异议中成立的是(  )。
  • A.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
  • B.债务人的资产超过负债,只是无法立即清偿债务
  • C.债权人的债权存在担保,无权申请债务人破产
  • D.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数额有异议,但债务人对于存在双方无争议的部分债权数额具有清偿能力

本题来源: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其异议不成立,选项A错误;(2)当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债务人以其具有清偿能力或者资产超过负债为由提出抗辩异议,但又不能立即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其异议不能成立,选项B错误;(3)当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债务人以债权人的债权存在担保提出异议的,其异议不成立,选项C错误;(4)当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数额提出异议时,如果存在双方无争议的部分债权数额,且债务人对该数额的债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其异议不成立,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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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2024年9月,甲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经查,甲公司账面资产大于负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存在特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下列选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
  • A.甲公司的某项资产6个月后可变现,与乙公司协商6个月后还款未果
  • B.孙某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24年8月失联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致使甲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 C.甲公司的资金严重不足,致使甲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 D.甲公司长期亏损且扭亏困难,致使甲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如土地使用权、厂房)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选项A、C当选;(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选项B当选;(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选项D当选;(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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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所在地是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本题中,甲公司为债务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B市,因此该破产案件应由B市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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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提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 B.

    担保债权人不享有破产申请权

  • C.

    税务机关享有对债务人的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权

  • D.

    社会保险机构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可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但不能提出和解申请,选项A不当选;(2)担保债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选项B不当选;(3)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一般认为其不享有重整申请权,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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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公司财产以偿还到期债务,经强制执行后,甲公司仍未清偿欠乙公司的全部债务。此时,甲公司欠A银行的由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借款到期,因甲公司无力清偿,A银行遂向人民法院提出甲公司破产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A银行破产申请的权利及原因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A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其尚未请求对甲公司强制执行
  • B.A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丙公司有能力偿还债务
  • C.A银行有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甲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 D.A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是乙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本题中,乙公司已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作为债权人之一的A银行,有权提出破产申请,选项A、D不当选,选项C当选。(2)根据规定,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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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A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B市乙公司拖欠合同货款一案。2024年7月,B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B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 B.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乙公司被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法终结破产程序的,该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 C.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甲公司可同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D.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该合同纠纷案件未审结,未进入执行程序,不满足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条件,无需移送至B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上述判决作出并生效前,债权人可以同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其作为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行使表决权,除非人民法院临时确定其债权额,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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