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区分限制解除的不同情况,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要求在收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后的某个特定时期之内将该项资产用于特定用途的,应当在该规定时期内,对相关限定性净资产金额按期平均分摊,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选项B、C当选。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3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3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按照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甲公司估计,每份增值权在2021年年末和2022年年末的公允价值分别为18元和20元。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向管理人员授予3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修改为授予3万份股票期权,这些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2年,即可以每股6元的价格购买3万股甲公司普通股股票。每份期权在202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4元。不考虑离职等其他因素,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甲公司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待期由3年延长至4年,等待期延长的,无须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选项A当选;甲公司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已确认的负债,两者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额=30×3×24×2÷4-30×3×18×1÷3=5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30×3×24×2÷4=1080(万元),选项不D当选,选项B、C当选。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540
管理费用54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80

甲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无余额。甲公司2021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2020年12月购入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原价为6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5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一致。
(2)2021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2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企业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无法合理预计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期限,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假定税法规定此专利技术摊销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2021年12月31日,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甲公司对该项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
(3)2021年甲公司因销售产品承诺免费的保修服务,未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或有事项原则处理。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为80万元,当年度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有关的费用在实际支付时抵扣。
(4)2021年8月4日,甲公司购入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取得成本为9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该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2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应纳税所得额=2000+[600×2/10-(600-15)/10]-120/10+(120-90)+80=2159.5(万元)
应交所得税=2159.5×25%=539.88(万元)
事项(1)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0-600/10×2=480(万元),计税基础=600-(600-15)/10=541.5(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41.5-480=61.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1.5×25%=15.38(万元)。
事项(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不计提摊销,所以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计提减值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万元,计税基础=120-120/10=108(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8-90=18(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8×25%=4.5(万元)。
事项(3)2021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0×25%=20(万元)。
事项(4)2021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20万元,计税基础为9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20-900=12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0×25%=30(万元)。
综上: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5.38+4.5+20=39.88(万元),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0万元。
甲公司2021年所得税费用=539.88-39.88=5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539.88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39.88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9.88
贷:所得税费用39.88
借:其他综合收益3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30

承租人甲公司自出租人乙公司处租入一台大型机器设备,租赁期为3年。每年的租赁付款额为固定金额150万元,甲公司应于每年年末支付。乙公司预计租赁期满时,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60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需要为该设备提供担保,若租赁期结束时,设备的公允价值低于60万元,则甲公司需要补足差价,甲公司经合理评估,预计该设备在租赁期结束时公允价值为20万元,需兑现向乙公司承诺的40万元担保。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为5%。已知:(P/A,5%,3)=2.7232,(P/F,5%,3)=0.8638。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如果承租人提供了对余值的担保,则租赁付款额应包含该担保下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它反映了承租人预计将支付的金额,而不是承租人担保余值下的最大敞口,选项D当选。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应确认租赁负债=150×(P/A,5%,3)+40×(P/F,5%,3)=150×2.7232+40×0.8638=443.03(万元),选项A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