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乙合伙购买1辆卡车从事运输。双方约定,按2∶1的比例分成。某日,乙在为客户丙运送货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丙货物损失30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该30万元的损失,丙可以向乙请求赔偿的最高数额为(  )。
  • A.15万元
  • B.20万元
  • C.10万元
  • D.30万元
本题来源: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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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企业中,公司不能向其投资的是(  )。

  • A.普通合伙企业
  • B.有限责任公司
  • C.有限合伙企业
  • D.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据此,公司可以对外投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但不能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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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被告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
  • B.行政诉讼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反诉权
  • C.行政诉讼被告可以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D.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选项B,行政诉讼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反诉权。选项C,行政诉讼被告只能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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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行政诉讼实行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则
  • B.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一并审查的对象
  • C.若被告认为需要,则可以在行政诉讼期间停止执行行政行为
  • D.法院判决变更行政行为,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
  • E.没有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在行政诉讼期间裁定停止执行行政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1)选项A,“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则。(2)选项B,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以成为一并审查的对象。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3)选项C、E,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①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③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4)选项D,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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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二)

兴华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在甲市企业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登记住所为甲市Y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
2017年5月兴华公司将主要办事机构迁至乙市F区(在乙市企业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开发“F印象”项目。
2019年3月1日,兴华公司债权人刘某将其对兴华公司的100万元债权转让给张某,并书面通知兴华公司。该债权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告,兴华公司仍不清偿。张某了解到:截止2019年3月底,以兴华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多达26件,涉及标的额8000万元;兴华公司开发的业务只有“F印象”项目,且由于资金链断裂,公司经营举步维艰。
2019年4月8日,张某以兴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乙市中级法院提起兴华公司破产申请。2019年4月11日,乙市中级法院通知兴华公司,兴华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向乙市中级法院提出异议:一是乙市中级法院没有管辖权,应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二是张某债权人身份不合法,不具备申请破产的主体资格;三是张某未能证明兴华公司资不抵债,兴华公司不具备破产的法定要件。兴华公司请求乙市中级法院裁定对张某提出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D、E,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债权人刘某有权将自己债权转让给张某,且已经通知债务人兴华公司,故对其发生效力。选项A、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债权人提出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条件,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即可,无须考虑资不抵债问题。选项B,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债务人兴华公司住所地更改为乙市F区(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要求2]
答案解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选项A、C和D,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本题选项A中破产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年,龙游律师事务所提供中介服务发生在2014年,无利害关系;选项C中,为债权人提供中介服务,不属于利害关系;选项D中,为债务人提供审计服务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3年内,具有利害关系,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选项B,与债务人、债权人(张某)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选项E,现在或在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具有利害关系,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要求3]
答案解析:(1)重整期间,债务人行使的主要职权有:①管理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选项A);②调查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③决定内部管理事务;④决定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选项C);⑤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是否继续营业;⑥管理和处分财产(选项D);⑦参加诉讼或者仲裁(选项B);⑧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在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⑨请求召开债权人会议;⑩追回无偿转让的财产,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的财产;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要求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选项E,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选项B,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选项C,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选项D,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有权为继续营业而借款,且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选项E,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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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五)

2019年7月,三江市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对丙公司2018年度涉税情况进行专案检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为了使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贸易顺利进行,指使公司财务人员给丁公司虚开税额为10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避免由此产生纳税义务,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丙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购进钢材名义从甲公司、乙公司共计购买虚开税额为1600余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14份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600多万)已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并抵扣进项税额。
此外,稽查局还发现丙公司使用的发票量和取得的最高开票额度与其公司规模不匹配。经调查发现,丙公司领购发票时获三江市税务局负责发票发售工作的贾某的协助,并为此向贾某支付好处费10万元。
2019年12月,三江市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此案进行审理,根据稽查局所查事实,决定以丙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由将案件移送该市公安机关,将贾某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移送三江市监察委员会。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C和E,甲公司、乙公司共计虚开税额为1600余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选项B、D,丙公司财务人员给丁公司虚开税额为10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丙公司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选项A表述贾某及家属,应该是正确的,因为只要是“或”就满足要求了)。选项B,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调查人员采取讯问等措施,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2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选项C、D,国家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选项E,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要求3]
答案解析:丙公司领购发票时获三江市税务局负责发票发售工作的贾某的协助,并为此向贾某支付好处费10万元。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发票发售工作中接受贿赂而实施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的,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实施数罪并罚。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B、C和D,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选项E,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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