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时,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各单项履约义务,选项A正确。


2024年1月2日:
借:长期应收款3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1545
未实现融资收益4455
借:主营业务成本18000
贷:库存商品18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577.25
贷:财务费用[(36000-4455)×5%]1577.25
借:银行存款13560
贷:长期应收款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60
2024年底“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的余额=4455-1577.25=2877.75(万元)。


2024年4月1日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3 39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3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0 000
借:发出商品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2 000 000
每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100 000÷5= 20 000(元)。
借:财务费用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20 000
在8月31 日甲公司购回该批商品时,
借:其他应付款(3 000 000+100 000) 3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3 000
贷:银行存款3 503 000
借:库存商品2 000 000
贷:发出商品2 000 000

该授予合同只有一个履约义务,且在一年内履行。合同交易价格100万元,需要分12个月平均分摊确认;与销售额对应的5%特许权使用费,初始无法计量,不能计入交易价格,每月末按实际发生的销售额计算确认的特许权使用费= 50×5%=2.5(万元),所以2024年甲俱乐部应确认的收入=100×7/12+2.5×7= 75.83(万元),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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