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选项A当选)。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有例外或做特殊考虑: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选项B当选)。
(2)没有确凿证据或者理由表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显著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可以将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视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3)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结果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远高于其账面价值,之后又没有发生消除这一差异的交易或者事项的,资产负债表日可以不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选项C当选)。
(4)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与分析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相对于某种减值迹象反应不敏感,在本报告期间又发生了该减值迹象的,可以不因该减值迹象的出现而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选项D不当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摊销金额=500×15/500=1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500-15=485(万元),可收回金额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395万元(400-5)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380万元中的较高者395万元,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85-395=90(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应填列的金额=500-15-90=395(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购入商标权时:
借:无形资产500
贷:银行存款500
2020年度计提摊销:
借:制造费用15
贷:累计摊销15
2020年末计提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9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90
【解题思路】本题要求计算期末无形资产填列的金额即期末的账面价值,应首先明确本题思路:(1)题目中的资产发生了减值,应估计可收回金额。(2)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3)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作对比,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影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因素有: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资产的使用寿命(选项B当选)和折现率(选项C当选)三个因素,其中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包括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项A、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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