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九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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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公司因其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者因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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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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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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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选项A当选。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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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A、B、C不当选。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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