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期间交个税没事吧?失业金会查个税吗
领失业金期间交个税是否有事,取决于交个税的原因以及当地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失业金会查个税记录,税务和社保系统存在数据互通的情况,社保部门可能会通过个税申报记录来核查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以下是具体情况分析:
(一)因工资报酬缴纳个税: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因为入职新公司获得工资报酬而申报个税,这通常会被视为已重新就业,一旦被人社稽核部门发现,不仅要退回已领的失业金,还可能因涉嫌骗保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北京、广东等地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通过税务系统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或其他劳动报酬的,视为已实现就业,将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因其他项目缴纳个税:如果个税是因经营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知识产权转让所得等产生,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失业金领取,但不同地区执行政策时可能有差异。比如浙江省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灵活就业,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进行个税申报的,需主动向经办机构申报,经核实后停发失业保险金。而在四川、湖北、陕西等地区,虽然失业保险条例中未明确将个税申报作为判定标准,但由于税务与社保数据共享,个税申报记录可能被默认为就业证据,存在事后被要求退还已领取失业金的风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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