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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享受的七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该制度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在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减轻群众税负及生活压力,加强人民社会责任感和纳税遵从度,实现社会公平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2026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共有7项,部分扣除项目有档次之分,具体如下:扣除项目​扣除标准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赡养老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3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2025-11-03 10:34 1810人看过 环保税征税对象和范围是什么?环保税免税情形有哪些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主要针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涵盖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大类。免税情形和计税依据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通过税收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以下是详细的说明:1. ‌征税对象‌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是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具体包括:‌大气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水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重金属等。‌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不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另有规定)。‌噪声‌:主要指工业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征税范围‌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以下行为:‌直接排放‌: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间接排放‌:通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间接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但需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3. ‌免税情形‌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以下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4. ‌计税依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或噪声超标分贝数,具体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固体废物‌:按照排放量。‌噪声‌:按照超标分贝数。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3号)。 2025-12-19 14:33 451人看过 应收会计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其工作流程又是如何进行的? 应收会计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是确保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有序、高效的关键。以下是对应收会计岗位职责的详细阐述,以及相应的工作流程介绍。1、应收会计岗位职责应收会计的岗位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销售发货审核与收入确认‌:负责销售发货的审核,确保发货与合同、订单相符。开具销售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确保收入核算的准确性。销售收入和销售到款入账,以及应收账款的核对与冲销。‌(2)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负责应收账款的核对、监控管理及催收工作。定期与客户对账,确保账款清晰无误。对逾期账款进行账龄计算和管理,及时催收,减少坏账风险。‌(3)账务处理与报表编制‌:编制应收账款相关的各种报表,如应收账款明细表、账龄分析表等。负责开票税金与税控系统和纳税申报表核对,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按时完成月底结账对账工作,确保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4)合同管理与资料归档‌:负责销售合同的整理归档,确保合同信息完备。管理客户资料,维护客户信息登记表,确保客户信息的准确性。‌(5)其他财务工作‌:协助完成财务预算、审核、监督工作。按照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相关工作。2、应收会计工作流程应收会计的工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收集与审核账务文件‌:收集客户的销售发票及其他账务文件,包括客户签字、发票号码等。对票据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记录与核对账务信息‌:根据公司的规定,记录和核对客户账务文件的准确性。及时录入和确认客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账务文件,确保账务信息的实时更新。‌(3)应收账款核对与催收‌:定期对客户应付款项进行核对,确保账款无误。检查客户未支付的账单,及时催收,确保账款及时回收。‌(4)报表编制与分析‌:编制应收账款相关的报表,如应收账款明细表、账龄分析表等。对报表进行分析,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数据。‌(5)账务处理与税务管理‌:根据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定期更新应收账户,确保财务状况准确可信。负责税务相关的账务处理,如开票、抄税、电子申报等。‌(6)资料归档与保管‌:整理并归档应收账款相关的财务档案,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综上所述,应收会计的岗位职责广泛而细致,工作流程严谨而有序。应收会计需要具备扎实的财务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以确保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2025-08-29 11:04 1023人看过 成品油要交资源税吗?资源税在哪里纳税?纳税地点怎么确定 一、成品油要交资源税吗?成品油不需要缴纳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资源税的应税资源具体范围由《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确定,其中原油属于应税资源,但成品油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天然原油需要缴纳资源税,而人造石油不征税,成品油征消费税。二、资源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应当在矿产品的开采地或者海盐的生产地缴纳资源税,海上开采的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由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征收管理。此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的通知》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资源税。三、资源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十二条规定,资源税的纳税期限规定如下: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2025-09-06 10:59 705人看过 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如果住宿费是员工个人消费为何不得抵扣 一、住宿费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1. ‌可以抵扣的情形‌‌一般纳税人‌:如果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住宿费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如员工出差、会议培训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开票要求‌: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相符。2. ‌不可抵扣的情形‌‌用于免税项目或简易计税项目‌:如果住宿费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或者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如员工旅游、个人度假等),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发票不合规‌:如果取得的发票为普通发票(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或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也不得抵扣。3.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 ‌实务操作建议‌‌区分用途‌:企业应严格区分住宿费的用途,确保用于生产经营的部分取得合规发票并抵扣。‌发票审核‌:财务人员在审核住宿费发票时,需核对发票类型、内容及业务实质,避免因发票问题导致无法抵扣。案例说明:假设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取得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金额为1000元,税额为60元。该笔住宿费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60元。但如果是员工个人旅游的住宿费,即使取得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二、住宿费用于员工个人消费时,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是基于增值税的制度设计及税收公平性原则,企业在处理此类费用时,需严格区分用途,避免税务风险。以下是具体原因及政策依据:‌1. 增值税抵扣的基本原则‌增值税的抵扣制度旨在避免重复征税,但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如果支出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则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范畴,因此不得抵扣。‌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二十七条进一步细化,将“个人消费”定义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2. 为何个人消费的住宿费不得抵扣?‌(1)与生产经营无关:员工个人消费(如旅游、度假)的住宿费,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联,属于个人福利性质。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要求进项税额必须对应应税销售行为,个人消费不产生应税销售行为。(2)防止税收漏洞:如果允许个人消费抵扣,企业可能通过虚构业务或混淆用途,将个人消费伪装成生产经营支出,从而减少税负,破坏税收公平性。(3)税收中性原则:增值税的设计目标是“中性”,即不干预企业和个人的消费选择。个人消费本身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相关进项税额不应抵扣。‌3. 实务中的具体表现‌‌发票类型‌: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用途为个人消费,也不得抵扣。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会通过业务实质(如出差审批记录、行程单等)判断费用性质。‌税务风险‌:若企业将个人消费的住宿费违规抵扣,可能面临补税、滞纳金及罚款。‌4. 案例说明‌假设某企业员工因私人旅行产生住宿费1000元(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60元):‌错误处理‌:企业抵扣60元进项税额。‌税务后果‌:税务机关发现后,需作进项税额转出,补缴60元增值税,并可能加收滞纳金。‌5. 例外情况‌如果住宿费名义为“个人消费”,但实际用于企业业务(如员工临时加班住宿),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加班记录、审批文件),方可抵扣。 2026-01-09 11:48 49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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