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都有员工夏季高温补贴吗?看员工夏季高温补贴做账及个税处理
2026-05-27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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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并非全员普惠福利,属于条件性强制发放待遇。依据相关规定,企业安排员工在35℃以上露天作业,或室内工作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必须发放现金高温津贴,不得以饮料、降温物资抵扣,且该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抵扣员工基本工资。普通恒温办公岗位,企业无需发放法定高温津贴。
需区分两类待遇:一是法定高温津贴(工资薪金),强制现金发放、标准按各地人社规定执行,多为6-9月发放;二是防暑降温福利(企业福利),企业自愿为全员发放的降温物资、普惠补贴,无强制发放要求。
一、会计做账分录
1. 法定高温津贴(计入工资)
计提:借:各岗位费用—工资薪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高温津贴)
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税
2. 普惠防暑福利(计入福利费)
计提:借:各岗位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商品
二、个税与企业所得税处理
个税方面:法定高温津贴、全员防暑降温补贴,均需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全额缴纳个税,无免税政策,仅专属岗位劳保物资可酌情免税(实务统一计税最稳妥)。
企业所得税方面:高温津贴作为工资薪金,可全额税前扣除;防暑降温福利费受限额约束,仅可在当年工资薪金总额14%以内扣除,超额部分需纳税调增。
三、实务易错要点
严禁用实物替代法定高温津贴;不得混淆工资与福利科目,避免税扣出错;非高温岗位普惠补贴需按福利费核算,不可统一计入高温津贴,规避税务及人社风险。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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