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销售(转售)自来水,2026年起不再差额计税,改为全额计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简易计税或9%一般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按1%(2026–2027年)执行。
一、核心政策(2026年1月1日起)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选择简易计税3%(全额、不得抵扣进项),或一般计税9%(可抵扣进项)。
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减按1%(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关键变化:原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的差额简易计税已废止,统一按全额计税。
二、两种计税方式对比
计税方式 | 征收率/税率 | 进项抵扣 | 适用场景 |
简易计税 | 3% | 不可抵扣 | 进项票少、税负更稳 |
一般计税 | 9% | 可抵扣 | 进项充足、毛利较高 |
三、发票与申报要点
1.开票:按销售自来水开具专票/普票,一般纳税人选简易计税则开3%,一般计税开9%;小规模开1%。
2.申报:简易计税填“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栏;一般计税按销项减进项申报。
3.注意:选择简易计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代收代付vs转售(关键区分)
代收代付:自来水公司直接开票给业主,物业仅收手续费→手续费按6%(一般纳税人)或1%(小规模)计税。
转售:自来水公司开票给物业,物业再开票给业主→按上述转售自来水规则计税。
五、示例(一般纳税人选简易计税)
支付自来水公司:10,300元(含税,3%)
向业主收取:11,330元(含税,3%)
增值税=11,330÷1.03×3%=330元(不再扣除1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