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什么?留置权在会计领域有哪些应用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有权留置该财产,并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通常适用于特定类型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其设立和行使需符合法律规定。
1、留置权的特点:
法定性:留置权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
从属性:留置权的存在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主债权消灭,留置权也随之消灭。
不可分性: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的全部,即使债务部分履行,债权人仍可留置全部标的物。
优先受偿性:留置权人有权就留置物的变价优先受偿。
2、适用场景:
保管合同:保管人可留置寄存人未支付保管费的保管物。
运输合同:承运人可留置托运人未支付运费的货物。
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可留置定作人未支付报酬的加工物。
3、留置权在会计领域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通常涉及特定合同或交易中的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问题:
①财务报表中的披露
资产与负债的确认:当企业作为债权人行使留置权时,留置的资产需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可能列为“其他应收款”或“其他流动资产”(视留置物性质而定)。
或有负债的披露:若企业作为债务人面临留置权,需在附注中披露相关或有负债,说明留置物的价值及债务金额。
②特定业务场景的应用
加工承揽合同:如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货物,但未支付加工费。B公司作为承揽人可留置该批货物,并在会计处理中将其列为“存货”或“其他应收款”,待债务清偿后解除留置。
运输与仓储合同:如物流公司因托运人未付运费而留置货物,需在账务中记录“应收账款”并评估留置物的可变现净值。
修理服务合同:如汽车修理厂因车主未支付修理费留置车辆,需在会计上确认“修理收入”并记录留置资产。
③税务处理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留置物处置所得需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如销售货物)或企业所得税(收益部分)。若留置物抵债,需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或损失。
④ 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留置权人享有对留置物的优先受偿权。会计上需区分:
担保债权:留置权对应的债务在破产清算中优先于普通债权。
资产处置损益:留置物变现后,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⑤会计科目与分录示例
债权人分录(以加工承揽为例):
借:其他应收款——留置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债务人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资产抵偿)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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