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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点要顾客自己承担吗?如何和卖家商定税点承担方式 一、税点是否要顾客自己承担,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它取决于具体的交易情况、合同约定以及相关的税收法规。一般来说,在商品或服务的销售过程中,卖家会根据自己的成本、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来确定销售价格,这个价格通常已经包含了卖家需要缴纳的税款。因此,在正常情况下,税点是由卖家承担的,而顾客支付的是包含税款在内的总价。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税点可能会由顾客承担。例如:‌1、特殊交易安排‌:如果卖家和顾客之间达成了特殊的交易安排,比如顾客要求卖家开具特定类型的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顾客需要卖家承担额外的税收成本(如进口关税等),那么在这些情况下,税点可能会由顾客来承担。这种安排通常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2‌、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在某些情况下,卖家可能无法享受某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而顾客却可以利用这些政策来减少自己的税收负担。此时,顾客可能会主动要求承担税点,以便从卖家那里获得更优惠的价格。‌3、国际市场交易‌:在国际市场交易中,由于不同国家的税收法规存在差异,税点的承担方式也可能会有所不同。在某些情况下,根据国际贸易惯例或合同约定,税点可能会由进口国的顾客来承担。需要注意的是,无论税点由谁承担,卖家都有义务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同时,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应该明确约定税点的承担方式,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从税收法规的角度来看,税点的承担方式并不直接由税收法规规定,而是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和合同约定来确定的。二、在和卖家商定税点承担方式时,双方应遵循公平、合法、明确的原则,并充分考虑交易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税收法规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步骤和考虑因素:1、了解税收法规首先,双方应了解相关的税收法规,明确各自作为纳税义务人的责任和义务。这有助于双方在协商过程中避免违反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明确交易性质根据交易的性质,双方可以判断税费的种类和承担方式。例如,在商品销售中,通常卖家会承担增值税等税费,并将这些税费包含在销售价格中。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二手商品交易或跨境交易,税费的承担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3、协商税点承担方式在明确交易性质和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双方可以开始协商税点的承担方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协商方式:‌①卖家承担全部税费‌:在这种情况下,卖家会将税费包含在销售价格中,买家无需额外支付税费。这种方式适用于大多数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场景。‌②买家承担部分或全部税费‌:如果买家需要开具特定类型的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主动要求承担部分或全部税费。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税费的承担比例和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③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分担税费‌:双方可以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来分担税费,这种方式适用于双方对税费承担有一定灵活性的场景。4、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在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应将税费的承担方式明确写入合同中。合同条款应具体、清晰,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起误解的表述。同时,双方还应确保合同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5、履行税务申报和缴纳义务无论税点由谁承担,双方都应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履行税务申报和缴纳义务。卖家应确保按时申报和缴纳税款,以避免税务违规和罚款风险。买家在承担税费的情况下,也应确保按时支付税款,并配合卖家提供必要的税务资料和文件。6、争议解决机制合同中还可以约定税务争议的解决机制,如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这有助于双方在发生税务纠纷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5-08-05 09:57 701人看过 个税职业资格证以前年度有效吗?证书类型对个税扣除有影响吗? ​一、个税职业资格证以前年度有效吗?个税职业资格证以前年度是否有效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是职业资格证书在取得当年是否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务院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按照3600元的定额扣除。这一政策明确了职业资格证书在取得当年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权益。其次,关于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一般来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终身有效的,无需年审。这意味着,一旦你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将长期有效,并不仅限于取得当年。然而,在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政策规定的是“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扣除,因此以前年度取得的证书并不能在当前年度享受扣除。二、证书类型对个税扣除有影响吗?证书类型对个税扣除确实有影响‌,主要体现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按照一定标准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这里所指的“相关证书”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证书必须是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这些证书通常由国家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用于证明持有人在某一领域或职业上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其次,证书的类型也会影响个税扣除的标准。例如,一些高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能享受更高的扣除额度。但具体的扣除标准会根据政策规定有所调整,因此纳税人在申报时需要仔细核对相关政策文件。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针对取得证书的当年而言的。如果纳税人在以前年度已经取得了相关证书,但在当年并未进行个税申报或享受扣除,那么以后年度将无法再就该证书享受扣除政策。 2025-07-18 10:55 598人看过 领失业金期间交个税没事吧?失业金会查个税吗 ​领失业金期间交个税是否有事,取决于交个税的原因以及当地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失业金会查个税记录,税务和社保系统存在数据互通的情况,社保部门可能会通过个税申报记录来核查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以下是具体情况分析:(一)因工资报酬缴纳个税: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因为入职新公司获得工资报酬而申报个税,这通常会被视为已重新就业,一旦被人社稽核部门发现,不仅要退回已领的失业金,还可能因涉嫌骗保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北京、广东等地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通过税务系统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或其他劳动报酬的,视为已实现就业,将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二)因其他项目缴纳个税:如果个税是因经营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知识产权转让所得等产生,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失业金领取,但不同地区执行政策时可能有差异。比如浙江省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灵活就业,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进行个税申报的,需主动向经办机构申报,经核实后停发失业保险金。而在四川、湖北、陕西等地区,虽然失业保险条例中未明确将个税申报作为判定标准,但由于税务与社保数据共享,个税申报记录可能被默认为就业证据,存在事后被要求退还已领取失业金的风险。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5-10-22 10:29 644人看过 2025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个人所得税税率会变化调整吗 一、2025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2025年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共分七档,具体如下: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二)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采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档次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相同,但计算方式为按月分项计算,不进行年度合并。(三)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五)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六)劳务报酬所得:根据收入金额不同,适用20%、30%或40%的税率。二、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否会随着经济情况变化而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会随着经济情况变化而调整。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其税率的调整通常与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能力、贫富差距等因素密切相关。例如,2018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一次根本性改革,此次改革是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收入及生活水平提高的背景下进行的。当时原定的免征额已无法适用当时的消费水平,且居民间收入的基尼系数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亟待个税进一步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所以将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同时扩大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减少了中等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2025-10-14 11:14 4622人看过 商品销售交易中,未开票未收款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一、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需满足“五步法”模型,核心在于判断商品控制权是否转移,而非是否开具发票或收到货款。具体来说,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风险报酬转移‌: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例如商品已签收或验收完成。2.‌无继续管理权‌:卖方未保留与商品相关的继续管理权或实际控制权。3.‌收入可计量‌:交易价格能够可靠确定。4.‌成本可核算‌:相关成本可准确归集。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即使未开具发票或未收到货款,企业也应确认收入。二、税法规定税法对收入确认的规定与会计准则趋同,但部分情形存在特殊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此外,税法还规定了特定销售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如预收款销售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托收承付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等。三、实务操作在实务操作中,企业应注意以下要点:1.‌增值税申报‌:未开票收入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后续补开发票时,需同步冲减“未开票收入”栏,避免重复计税。2.‌企业所得税申报‌:按国税函〔2008〕875号确认收入时点进行申报,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3.‌发票管理‌:建立未开票收入台账,记录客户名称、金额、确认依据等关键信息。商品发出未开票时,企业需依据会计准则和税法判断收入确认条件,而非以发票开具为前置要求。综上所述,未开票未收款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确认收入,应依据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判断。核心在于商品控制权是否转移,而非是否开具发票或收到货款。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降低税务风险。 2025-09-08 10:56 55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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